5.2 氮气产生组件


5.2.1  供氮能力
5.2.1.1  供氮流量不应小于生产单位的公布值。
5.2.1.2  供氮纯度不应小于95%。
5.2.1.3  供氮压力不应小于0.3 MPa,且不应小于生产单位的公布值。
5.2.2  耐湿热性能
    按6.7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试验,试验过程中,氮气产生组件应能正常运行。
5.2.3  耐高低温运行性能
    按6.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高低温运行试验,氮气产生组件应能正常工作,供氮能力应符合5.2.1的要求。
5.2.4  连续运行性能
按6.9规定的方法连续运行试验,试验过程中,氮气产生组件应无任何故障,供氮能力应符合5.2.1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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